2016年市科协决算
来源:市科协
日期:2017-09-26 00:00

  荆门市科学技术协会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荆门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科学技术协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荆办发〔2001〕81号精神,荆门市科学技术协会(简称“市科协”)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确定如下:

  一、主要职责

  市科协是荆门市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中共荆门市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市委和政府联系全市科技工作者的纽带和桥梁,其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

  (二)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举荐人才,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

  (三)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四)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参与科学技术政策、法规制定和国家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

  (五)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六)开展民间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发展同国内外的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七)对全市性学会(协会、研究会)进行领导、管理、协调、服务,对县(市、区)科协及乡(镇、街办)科协进行业务指导。

  (八)兴办符合科学技术协会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科协机关内设3个职能部室。

  (一)办公室

  负责市科协代表大会、全委会、常委会、主席办公会的秘书联络工作,编制机关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组织调查研究,提出科协工作重大政策性建议,综合、协调、督办有关工作;负责电文处理、机要保密、安全保卫、来信来访档案资料管理;负责科协业务统计,归口管理科协财务及审计工作;制定科协有关的经济活动、财务、财产管理等方面的规定,管理公共财产和国有资产;拟定科协事业、基建等经费的预算,按国家规定编报年度预决算;负责规划、协调(管理科协机关和直靥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管理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档案;组织、规划、协调科协系统干部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综合性的表彰奖励工作。

  (二)学宣部

  组织协调综合性、多学科的重点课题学术交流研讨活动;负责全市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及相关学科学会、协会、研究会的组织管理和日常联络工作;组织全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奖励工作;指导县(市、区)科协学会工作;组织制定学会管理规定,组织学会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负责科协系统组织建设工作,参与制定有关法规工作,参与全市科技拔尖人才的培养和选拔工作;负责单项的表彰奖励工作。承办省科协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合作项目;为科协系统开展国际活动提供信息、资料,疏通渠道;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科协系统出国学习、考察、参加学术交流等事宜的联络、申报及签证工作。

  宣传党和政府的知识分子工作方针和政策;协调、指导科协系统在科技工作者中开展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工作和宣传工作;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呼声和要求;维护科技人员的合法权益;负责市科协主办的刊物,负责编辑宣传科技工作者事迹的书籍。管理市科技馆。制定科协系统开展科技咨询活动的有关规定;接受国家机关和有关组织的委托,组织或推荐相关科学家、技术专家和学者参与或承担科学技术项目评估成果鉴定与自然灾害损失鉴定、标准制定与修改等事务;管理市科技咨询服务中心。

  (三)普及部

  联络、协调和指导全市科协系统的科普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科普团体及各级科协的科普主作;组织开展社会化、群众化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培养科技致富带头人;组织、协调、指导市直厂矿院所科协及大中专学校科协工作;负责“农函大荆门分校”全部工作;组织全市优秀科普论文评选奖励工作;负责组织评定、管理全市农民技术职称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青少年科技活动;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培训工作;组织制定实施全市青少年科技活动规划与计划;指导县(市、区)科协青少年科技活动;组织全市青少年科技小论文、小制作、生物百项、评选奖励及各种青少年科技竞赛活动。

  三、人员情况

  荆门市科协机关为独立编制的行政单位,属财政一级预算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核定行政编制10名,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2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正科3名,副科2名)。现实有在编在岗人员15名,劳务派遣用工额度1名,退休人员11名。

 

  荆门市科技馆职责

  普及科普知识,提供科普展示场所;科普展览、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及公众科普知识培训。

  机构设置

  荆门市科技馆是正科级事业机构,隶属市科协管理,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1名,核定馆长1名,副馆长2名。

 

  市科协系统2016年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根据市财政部门决算要求和市科协系统2016年工作完成情况编制本单位2016年收入支出情况说明,具体如下:

  (一)收入情况

  2016年收入总额:1121.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4.21万元,年初结转结余227.67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16年支出总额:1121.88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486.68万元。用于单位人员和公用支出。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346.69万元,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和医疗保险费。

  (2)商品和服务支出27.74万元,用于单位运行和车辆运行开支。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112.25万元,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和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

  2、项目支出338.21万元。其中:

  (1)科技馆站专项经费259.21万元,用于科技馆建设、维护。

  (2)省科协拨付院士工作站经费9万元,用于院士工作站建设。

  (3)科普经费70万元,用于全年科普活动。

  3、年末结转结余296.99万元,中央财政拨款补助科技馆免费开放资金。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2万元,比上年增加16.4万元,增长5%,主要是有关办公费用上涨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市科协系统2016年度政府采购总额31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282.9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6.56万元。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科协系统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领导领导干部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按照财政部有关要求,2016年,市科协系统所有预算项目资金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组织对科协系统科普专项经费开展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比较规范,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较为合理,完成情况良好,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市科协2016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故不存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经费。

 

 

  市科协系统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市科协系统由机关及1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

  二、“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15.12万元,为预算的5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08万元,完成预算14.8万元的61%。其中:

  1、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8万元,为预算的61%,比预算减少5.72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公车使用。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04万元,为预算的40%,比预算减少9.16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人数。

  公务接待支出6.04万元,共75批次、505人次。(用于招商引资3.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及拜访客商,18批次,63人次;日常公务接待1.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州及县(市、区)科协、农技协、科普示范基地企业、学会,院士站人员,社区科普人员共40批次,365人次;大型活动1.34万元,主要用于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会议,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全国科普日活动,科普“五进”活动,17批次,77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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