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编办决算
来源:市编办
日期:2017-09-26 00:00

一、主要职责

机构改革后,我办机构编制情况确定为国家秘密,按规定不予公开。

二、内设机构设置

机构改革后,我办机构编制情况确定为国家秘密,按规定不予公开。

三、2016年部门决算说明

市编办2016年部门决算数据主要反映机关全年收支汇总情况。

(一)决算总收入情况

2016年市编办部门决算总收入394.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4.48万元;年初结转项目资金20.33万元,主要是2015年部分项目暂时没有完成,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决算总支出情况 市编办2016年全年总收入378.3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8.32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1.2016年市财政局部门决算总支出378.32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分为基本支出282.01万元,项目支出96.3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7.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55万元。 

2.2016年年末结转资金16.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0.44万元;项目支出结转16.06万元,主要是部分项目支出没有结算完毕。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4.66万元,比上年减少11.88万元。下降原因是根据中央、省、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精神,规范支出审批程序,公务活动从简,进一步降低公务接待支出,从严控制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明细如下:

1、我办无出国人员,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没有支出因公出国费。

2、我办全年约接待10批次,60人次。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中公务接待费1.03万元,主要反映机关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2016年我办车辆保有量1台,当年无新增配置。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3万元。主要反映机关公务用车按规定的用车定额标准开支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五、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见附件)

六、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基本支出:指用于人员工资支出和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用于离退休人员和医疗保障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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