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林业局决算
日期:2017-09-25 00:00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国家现代林业示范市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林业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林业产业经营政策,指导全市林业产业发展,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森林警察和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管理监督市级林业基金和对全市林业资金进行稽查;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外事和引进、利用外资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建设。

  (二)内设机构情况及下属单位

  荆门市林业局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内设六个职能科室,局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八个,其中:下辖全额预算单位四个(一个行政单位、三个事业单位),差额预算单位四个。

  内设六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造林绿化管理科、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科、森林资源管理科、人事科、科技产业科。

  下辖四个全额预算单位:分别是森林公安局(行政单位)、森林消防支队、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林政稽查支队;四个差额预算单位:分别是市十里牌林场、彭场林场、林业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中心、野生动物和森林植物保护站;截止2016年底,市编委共核定荆门市林业局及局直系统各类编制371名。其中:行政编制18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公安政法编制11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6名、差额拨款事业编制314名。荆门市林业局及局直系统实有人数为363人,其中:在职人员为331人,离退休人员为 32人。

  二、2016年度收支决算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5075.98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4207.3万元。

  2、事业收入469.69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89.58万元。

  4、其他收入9.41万元。

  (二)支出决算5382.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万元,为招商引资专项经费;科学技术支出10万元,为院士工作站建设费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98万元,为行政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82万元,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支出;节能环保支出245万元,为行政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支出;农林水事务支出4846.66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在职和退休人员的日常公用支出及各项林业项目建设支出;住房保障支出56.34万元,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331.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59.05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466.52万元,经营结余﹣194.39万元。

  三、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荆门市林业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80.4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4.54万元,比2015年减少4.4万元,共接待576批次,5698人次;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9.97万元,比2015年减少6.24万元;本部门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5辆,与2015年度一致。本部门2016年度因公出国(出境)1次,因公出国(境)费5.91万元。

  四、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年荆门市林业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20.6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止2016年12月31日,荆门市林业部门共有车辆1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其他用车9辆。

  3、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荆门市林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3.11万元,比2015年增加51.83万元,增长3.6%,主要是全市调资,工资增加。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按照财政局有关要求,2016年,林业部门所有预算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80.0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规范,完成情况较好,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本部门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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