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交警支队决算
来源:市交警支队
日期:2017-09-22 00:00

  一、主要职能

  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隶属荆门市公安局,业务工作受湖北省公安厅交管局指导。其主要职能:

  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畅通,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打击车匪路霸和道路沿线社会治安,管理辖区机动车和办理机动车辆号牌,管理辖区机动车驾驶员和机动车驾驶员考试,社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勘察和调处交通事故,取缔交通违法行为等其他公安职责。

  二、机构设置

  荆门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是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内设办公室、政治处、纪委、车管所等11个科室,机动大队、东宝大队、掇刀大队、屈家岭大队、交通事故处理大队5个直属大队;业务指导钟祥、京山、沙洋3个市、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支队机关及五个直属大队现有人员编制216人,离退休人员42人,交通辅警328人。交通警察支队财务实行集中统一核算,各大队和科室为报帐制单位。

  三、2016年部门决算说明

  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6年部门决算在职人员216人,离退休人员42人,本年拨款收入8459.97万元,本年支出9490.04万元;上年结转1204.23万元,年末结转174.1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174.16万元,主要是屈家岭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和荆门市环荆护城河治安岗亭(杨家桥中队)业务技术用房在建中。

  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6年“三公”经费部门决算支出181.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4.22万元,(基本支出174万元,项目支出0.22万元)。公务接待费7.15万元。截止2016年底共装备交通巡逻车、公务用车、施救车、勘察车等特种专用车58辆,巡逻摩托车22辆;2016年公务招待198次,85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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