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单位职能
2、2016年决算说明
3、2016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5、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6、名词解释
一、荆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和地方性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负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三)承担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督促市直相关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四)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
(五)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注册的初审和部分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落实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承担执业药师注册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做好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和淘汰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六)建立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工作。
(七)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八)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食品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九)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十)指导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检验检测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荆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包括:市本级决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决算、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决算。
二、荆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我局系统决算财政补助收入2139.35万元,其中:招商引资收入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99.0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收入33.23万元,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收入1885.79万元,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收入53.62万元,住房公积金收入56.67万元。收入与2015年相比增加305.89万元,增加16.68%,增加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药检所增加其他城市基础配套拨款,二是上级下拨专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支出按大项分类,2016年度,我局系统部门决算本年支出2230.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4.83万元,占支出总额的64.77%;项目支出785.83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5.23%。支出与2015年相比增加190.84万元,,增加9.36%,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药检所基础建设支出增加,结构比例如下:
类 别 | 金额(万元) | 所占比重 |
基本支出 | 1444.73 | 64.77% |
项目支出 | 785.83 | 35.23% |
合 计 | 2230.68 | 100.00%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万元,占总支出0.49%,科学技术支出4.80万元,占总支出0.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03万元,占总支出4.75%,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1988.54万元,占总支出89.14万元,医疗保障支出33.23万元,占总支出1.49%,城乡社区支出35.91元,占总支出1.61%,住房保障支出51.14万元,占总支出2.29%。其中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544.14万元。主要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三、荆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系统2016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二个二级单位。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为43.2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出境费用0.21万元,共1批次1人。
(二)公务接待费决算数9.84万元,局机关及二个二级单位国内公务接待共173个批次,2213人次。主要是接待上级单位业务指导、执法监督检查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的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湖北省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鄂财行发〔2014〕1号)规定。公务接待费比去年下降15.75%。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数33.16万元,为执法车运行费,未购置公务用车。主要是保障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等各项监管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去年下降39.20%。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工作安排,荆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食品药品保健品抽样检验等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预算财政拨款674万元。绩效评价结果表明,本项目符合国家政策,项目管理有效,产出高效。项目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各级联动,分工有序,任务明确,食品、药品抽检任务超额完成,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较高,社会效益明显。项目实施有相应的资金保障、人员保障和制度保障,项目的实施能够形成可持续的影响。
五、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3万元,购置空调2台,冰箱1台,办公家俱7件,打印机1台,安防系统一套;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16万元,主要为车辆保险、车辆维修、车辆用油、资料印刷等。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止2016年12月31日,市药监系统车辆数为14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台,一般执勤执法用车9台,其他用车2台。
3、因2016年无政府基金安排“三公经费”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六、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支出科目
基本支出:指用于人员工资和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用于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商贸事务:指招商引资方面的支出
附件: 市食药监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