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委宣传部预算
来源:市委宣传部
日期:2017-02-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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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2.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3.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4.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市委宣传部由机关及下属市社科联、市文联、市文明办3个二级单位组成,4个均属行政单位。

  1.市委宣传部主要职责:市委宣传部是市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指导全市理论学习、理论研究、理论宣传工作,制定理论教学规划、教学大纲、组织编写教学辅导材料,培训基层理论骨干。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出版部门的工作;受市委委托,代管湖北日报驻荆门记者站、湖北人民广播电台驻荆门记者站等外地驻荆新闻单位。负责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市场的管理。负责指导、规划、部署、协调全市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性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及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党员教育的规划和编写基层党员教育教材。负责指导、规划、部署全市对外宣传工作,统筹安排对外宣传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市互联新闻网站的规划建设、管理及互联网舆情监测。受市委委托,协同市委组织部管理市直宣传部战线各部门的领导干部,指导这些部门的班子建设;做好市直宣传战线副县级单位副职的管理工作;对县、市、区委宣传部长的任免提出意见,制定培训规划并组织对县、市、区、镇(乡、街办)宣传干部的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宣传系统的知识分子工作;负责组织全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职务评审工作。组织贯彻执行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指导宣传战线各部门制定有关政策、法规;了解和收集全市各阶层的思想动态。负责全市社科、文艺、新闻等方面的研究基金扶持补贴专款、专项奖金和奖励基金的管理和评奖工作。负责全市国防教育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国防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国防教育师资培训、国防教育的宣传和理论研究活动。市委宣传部机关内设8个科室:办公室、干部科、理论科、新闻和对外宣传办公室、宣传教育科(挂国防教育办公室、《经济日报》通联站牌子)、文艺体育科、市文化体制改革发展与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市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行政编制22名,工勤编制5名,离退休人员8人。

  2.市社科联单位职责:市社科联是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的社会科学学术性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市社科联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会员学习、研究和宣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宣传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沟通党和政府与社会科学界的联系。领导和协调全市社会科学团体的活动,指导全市社会科学社会团体的工作。组织开展社会科学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努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重大课题及调研任务。组织开展社会科学知识普及工作,开展培训、咨询服务等活动。加强与海内外社会科学界的联系,促进学术交流和友好往来。开展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编辑出版《荆门社会科学》。做好所属社会团体和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服务工作,及时向有关方面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市社科联内设1个科室(办公室),下设一个全额事业单位公益二类荆门市社会科学研究中心;行政编制3名(实有4名),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4名,离退休人员1名。

  3.市文联单位职责:市文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荆门市各文学艺术家协会、各县(市、区)文联和产业系统文协的联合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界和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市文联的主要工作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文艺工作方针,开展对市级文学艺术家协会、县(市、区)文联、产业系统文协的联络、协调、指导、服务工作,听取并向有关方面反映文艺界的情况和意见。组织召开全市文学艺术界代表大会、市文联委员会和主席团会议,组织召开全市文联系统的工作和学术研讨等会议。组织团体会员开展文艺创作、文艺评论、学术交流、人才培训和调研工作,主办或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文艺活动和文艺评奖。主办市文联的文艺报刊,主管有关出版活动。协同有关部门联系、组织文艺界的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开展同省内外、港澳文艺界的联系和交流,宣传荆门及其优秀的传统文化。为文艺家和广大文艺工作者服务,维护文艺社团和文艺家知识产权等正当权益。根据《社团管理登记条例》的规定,负责对文艺界社团进行业务指导,并接受委托对全市性文艺社团进行资格审查与管理。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市文联内设1个科室(组联部),下设一个全额事业单位《作家林》编辑部;行政编制4名(实有5名),事业编制5名,离退休人员6名

  4.市文明办单位职责:市文明办是荆门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是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大部署;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计划。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等创建活动,负责国家级、省级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创建各类先进的申报推荐、考核验收、命名表彰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部署情况,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各地各部门抓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宣传贯彻及开展诚信建设活动。组织、协调全市各级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开展结对共建活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抓好军(警)民共建活动;指导各地农村开展创建“十星级文明户”活动。、负责检查、督促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成员单位履行职责。组织、协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责任单位述职考评工作。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情况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负责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市文明办内设3个科室:综合协调科、创建指导科、未成年人工作科;行政编制7名,工勤编制1名,离退休人员2名。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1.深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加强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加强重大课题研究,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考核,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大力营造荆门在湖北中部崛起的强大舆论气场,着力提升新闻舆论引导能力,精心策划组织对上对外宣传,创新推进媒体融合发展。加大建设性舆论监督力度。持之以恒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打造荆门典型群体,持续推动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不断提升文明创建水平,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丰富群众文化体育生活,繁荣文艺精品创作,全力推进地方戏曲振兴发展。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突破性发展文化产业。加强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开展宣传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宣传战线人才队伍建设。

  2.加强科普、科研、社团组织、社科理论等阵地建设。抓好省级课题立项和研究、荆门智库平台建设、重点课题攻关、学术交流平台、学术研究成果出版等工作。加强科普活动的组织和谋划,办好“荆门社科大讲堂”,抓好科普读物出版工作,建立科普讲座档案库,完善社团制度建设,建立社团数据平台,组织社团评先争优,发挥社团的功能,建立社科资助平台、社科专家库、社科队伍激励平台,拓宽社科队伍交流渠道。

  3.继续开展道德讲堂普及活动,编印《文明一路同行》宣传册,普及文明礼仪知识,教育引导市民遵章守礼,做文明荆门人;开展第四届荆门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选树道德典型;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宣传,覆盖面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开展2016-2017年度市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申报推荐工作,以创促升,整体加强文明单位创建水平。开展2015-2017年度市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社区)评选表彰工作。组织开展志愿者评星、培训工作,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引导各志愿服务组织开展以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残疾人、环境保护等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建成乡村少年宫管理、教师培训工作。扎实开展“暑期集中行动”,净化社会环境。表彰首届荆门市文明校园,开展“家长教育公益大讲堂”进校园活动。

  4.认真开展主题文艺活动,围绕“中国农谷”战略和第十届油菜花旅游节举办第十五届屈家岭桃花笔会;围绕学习贯彻市八次党代会精神,策划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系列活动。努力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围绕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等重大纪念日和节庆日,组织开展节庆文艺活动。以湖北省文联文艺志愿服务荆门辅导站为平台,进一步完善文艺志愿服务网络建设,推进文艺志愿服务项目化管理;拓展“文艺扶贫”阵地,开展“万副春联大拜年”等品牌文艺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推动本土文艺发展繁荣,努力做好文艺评奖工作,把握评奖导向、完善评奖机制、规范评奖程序、保证评奖质量,认真组织好“2015—2016荆门市象山文艺奖”评选活动。改进重点文艺创作项目扶持办法,集中扶持1—2个重点文艺创作项目,打造1部以上有影响的文艺精品。组织开展一次文艺创作骨干培训。积极推荐我市文艺家参加上级文联及作协组织的业务培训和申报国家级文艺协会会员。对“乡土作家群”等文艺品牌及重点文艺家加强宣传推介。组织召开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六次代表大会。进一步完善文艺家协会发展和管理,认真开展2017年度市级先进文艺社团评比表彰活动,抓好市戏剧家协会、市摄影家协会的换届工作。办好《作家林》杂志、荆门文艺网及栖居地文艺论坛,充分发挥文艺阵地在推介作品和培养人才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市委宣传部(机关、社科联、文联、文明办)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1227.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72.9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万元,其他收入42万元。总支出1227.93万元,全年收支平衡。

  1.预算总收入情况说明

  预算总收入1227.93万元,比2016年807.98万元增加419.95万元,增幅51.9%。增幅原因为预算收入新增公务交通补贴、误餐补助及专项活动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2.93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95.5%,上级补助收入13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1.1%,其他收入42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3.4%。

  2.预算总支出情况说明

  预算总支出1227.93万元,比2016年807.98万元增加419.95万元,增幅51.9%。增幅原因为预算支出新增公务交通补贴、误餐补助及专项活动经费。其中:基本支出609.9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9.7%;项目支出56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5.8%;上级补助支出13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1.1%,其他支出42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3.4%。其中:按功能分类到项分别是行政运行491.7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运行的人员和公用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63万元,主要是反映市委宣传部(机关、社科联、文联、文明办)各专项事务的费用支出,包括宣传文化及中省媒体宣传、省驻荆记者站工作经费、市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网络文化建设管理、国防教育、春节期间节庆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活动、戏曲进校园、象山文化研究工作、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志愿服务、文明城市创建、社会科学事业费、《荆门社会科学》办刊、《作家林》办刊、象山文艺奖、作协、市级文艺家协会等工作;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90.62万元,是离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公用支出;死亡抚恤2.54万元是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住房公积金37.03万元是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公用支出部分;

  3.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33.5万元,比上年减少50%,主要原因是:1.2017年无出国考察学习计划,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减少7万元;2.车改后公务车辆减少,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24.6万元;3.厉行节约,规范接待,公务接待费减少2.6万元。

  4.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37.2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家俱、电脑、空调等办公设备更新及购买公共服务。

  四、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出境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的购置、保险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公务车租用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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