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主要职责
2. 机构设置
3. 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4. 2017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主要职责
市委政法委是市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执法监督、法治建设、队伍建设等重要任务,主要职责是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组织、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检查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措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组织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排查化解矛盾隐患,指导、协调、推动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纪行为;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维稳法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向党委反映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办理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市委政法委机关共挂牌5个正县级机构: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委法治荆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委政法委合署办公,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市法学会挂靠市委政法委,内设政治部、办公室、调研科、执法监督科、基层指导科、综合协调科、信息督办科、法治科、综合部。截止2016年12月31日,市委政法委机关共有在编人员26人,其中行政在编24人,全额工勤编制1人,定额工勤编制1人;退休人员3人。单位小汽车编制数1台。
三、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在社会风险防控上下功夫。做好重点领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健全完善“医调”“交调”等第三方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民间社会组织培育。依托网格化平台,着力构建专群结合、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情报信息网。
二是在专项整治上下功夫。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通过开展“破小案、压发案”、整治“黄赌毒、枪爆刀”等专项行动,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深化“千警联千企”活动,集中组织开展企业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三是在治安防控上下功夫。全力实施治安防控“雪亮工程”。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强化信息资源共享和深度运用,努力构建全民参与、全社会动员的大防控格局。
四是在特殊人群帮扶上下功夫。健全特殊人群关怀帮扶体系,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向常住人口全覆盖。积极推进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社会心理服务和疏导机制。
五是在培育政法品牌上下功夫。总结推广京山综治绩效考核、四岭农村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工作。探索推进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全面推行社区(村)积分制管理。
六是在政法信息化建设上下功夫。全力实施政法信息化“1234”工程。强力推进政法综合信息网建设、统筹抓好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和网格化平台规范化建设,积极拓展和延伸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功能,全面推动“互联网+智慧新农村”的运用。
七是在提升法治建设水平上下功夫。落实党委(党组)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完善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办法,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加强法律实务理论研究,指导推动平安法治荆门建设。持续开展以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为主体,以部门、行业法治创建为支撑,以“民主法治村(社区)”为基础的多层次法治创建活动。
八是在强化思想政治建设上下功夫。深入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不移地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积极挖掘培育先进典型,大力选树宣传“办案能手”、“执法标兵”,树立政法系统和政法干警的良好形象。
四、2017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收入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703.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3.3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0万元,其他收入30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703.36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75.3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4.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3.3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7.50万元;
2.项目支出258万元,包括综治维稳经费126万元,司法救助经费80万元,社区(村)积分制管理奖励经费27万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资金25万元;
3.财政专户收入专项支出17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比2016年预算483.84万元增加219.5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公用经费标准增加;二是单位增加一名正县级干部、一名副科级干部及一名正县级退休人员;三是在职和退休人员工资提标增加预算支出;四是两项以奖代补资金(市级保障部分)列入预算;五是上级预计补助收入列入预算。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机关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单位。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1.5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2.5万元,减少52 %。其中:
1.因公出国出境经费预算6万元,与2016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机构新设需要持续开展学习交流活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2016年减少9万元,减少75%,主要原因是车改后,车辆减少,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3.公务接待费预算2.5万元,比2016年减少3.5万元,减少58.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规范接待。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14.97万元,其中,货物类10.7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家俱、电脑、空调等办公设备更新,服务类4.2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应急用车运行维护、会计服务、档案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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