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单位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四、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单位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单位职责
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市监察局合署办公(简称市纪委监察局),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
1、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严明党的纪律,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主管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依据行政监察法,对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公务员、市政府及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授权或依法委托的其他组织及其从事公务的人员进行监察。
3、履行监督责任,对党和国家机关执行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以及党政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监督检查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实施责任追究,开展巡察监督,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
4、检查和处理市委和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调查处理市政府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并可办理下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变更或撤销下一级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
5、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受理对市政府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处分的控告、检举,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等申诉。
6、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对党员、公务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开展宣传和舆论引导,组织协调和指导廉政文化建设。负责全市预防腐败工作。
7、负责对纪检监察工作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修订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参与起草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政策法规。
8、负责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和市直其他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指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
9、承办省纪委、市委、市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纪委监察局目前内设12个职能机构。即:办公室(调研法规室)、组织部、宣传部(预防腐败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执法和效能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纪检监察三室、纪检监察四室、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室)、干部监督室。
市反腐倡廉教育中心为市纪委监察局所属事业单位。
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常设协调机构,挂靠市纪委监察局。
市委巡察办为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在市纪委的常设机构。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有七项: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推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地生根;持续传导压力,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决纠正“四风”,进一步引导党风民风向上向善;把握“四种形态”,进一步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紧盯神经末梢,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积极改革创新,进一步释放体制机制活力;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践行“打铁还需自身硬”。
三、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收支预算
1、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2202.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712.75万元,项目支出拨款1490万元(含非税收入拨款350万元)。
2、2017年支出预算总额2202.75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712.75万元,用于单位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其中:①工资福利支出328.15万元,用于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社会保障缴费;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1.36万元,用于单位退休人员工资、人员改革性补贴和住房公积金;③公用支出133.24万元,用于单位日常运行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开支。
(2)项目支出1490万元,用于案件查处、监督检查、宣传教育和信息化建设等专项支出。
2017年收支预算数比2016年收支预算数1349.63万元增加853.12万元,主要是2017年财政对我单位的项目支出经费预算保障机制发生变化,项目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保障,与罚没收入不再挂钩,非税收入拨款350万元为预计的罚没收入指标。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4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15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5万元增加10万元,主要是预计2017年省纪委监察厅组织因公出国(境)的人次有可能增加;
2、公务接待费30万元,用于上级部门检查、调研和下级部门汇报工作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比2016年预算数38万元减少8万元,主要是进一步从严接待费管理,压缩公务接待开支。
3、公务用车费100万元,用于公务车辆的购置费、保险费、燃料费、维修费、通行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5万元,2016年无此项预算,主要是因办案需要,拟购置一台办案专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88万元减少33万元,主要是车改后公务车辆数量减少,费用随之下降。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712.75万元,主要是保障机关运行的人员和公用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8.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1.36万元、公用支出133.24万元。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157.5万元,其中货物类95万元,服务类62.5万元。
四、2017年部门预算表(附后)
注:因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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