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信访局工作职能
受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到市委、市政府上访的群众;承办中央、省及主管部门向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来信来访事项和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通过直接立案或责成有关地方和部门查处;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提供群众来信来访中的重要信息,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问题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定期综合分析群众来信来访情况,对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政策性和全局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意见,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当好参谋;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向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转办、交办来信来访事项,并督促检查落实,协调或直接查处重要信访问题;负责全市的信访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部署、检查和指导全市的信访工作,组织交流和推广信访工作经验;贯彻落实市委处理信访问题领导小组处理有关重大信访问题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的意见;宣传贯彻《信访条例》,规范人民群众信访行为和信访工作程序;负责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培训信访干部;制订信访工作管理规定;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人员情况
市信访局为正处级行政单位,2009年10月加挂市委群众工作部,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局内设4科1室1中心,即办信科、督办科、网上信访科、综合科、办公室、群众信访接待服务中心。我局共有编制16名,其中行政编制12名,事业编制3名,工勤编制1名。实有在职人员16人,其中行政在编11人,事业在编3人,工勤在编1人,聘用1人;离退休人员6人。
下属事业单位情况:我局所属事业单位1个,即市长专线办公室,级别正科级,核定全额事业编制8名。专线办实有在职人员16人,其中在编7人,聘用9人。专线办财务未独立,人员、公用支出均在信访局统一列支。
三、2016年决算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16年市财政批复市信访局部门预算收入为305.83万元,年度执行中追加224.49万元,预算调整后部门预算收入为530.32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16年,市信访局支出合计509.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32万元,项目支出209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18.6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为5.15万元,为预算的85%。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1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万元,为预算的34%。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37,为预算的46%,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荆门市信访局
2017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