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1、市文体新广局为正县级行政单位,直属现有文体新广局机关、文物局、群艺馆、博物馆、图书馆、艺研所、艺术剧院、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体育艺术学校、体育场馆管理中心10个预算管理单位。
2、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文化体育、新闻出版(著作权)和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著作权)、文物工作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文物事业及重大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管理全市社会文化艺术事业。指导图书馆、群艺馆事业、专业艺术和基层文化建设,组织协调重大文化艺术活动,规划、指导文化艺术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指导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指导公共文化艺术产品生产;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和文化艺术普及工作。指导全市文物事业,管理市文物事业管理局。指导和管理全市群众体育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全民健身条例》,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管理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指导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监督管理。指导和管理全市青少年体育。统筹协调和推动竞技体育发展;统一规划体育运动项目的布局,指导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和业余体育训练工作,组织、指导、协调举办国际国内重大体育比赛和全市综合性运动会,指导参加省级以上青少年体育竞赛的组织管理及统筹安排,指导青少年体育训练、竞赛工作。
监督管理新闻出版活动。审核、报批新建出版社或新办报纸、期刊、音像以及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审核、报批音像及电子出版物的制作、发行单位;审核、报批建立出版物总发行单位和新闻出版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和组织全市中小学教材系列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发行工作;组织审读各类出版物(图书、报纸、期刊等),负责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审核、报批和监管;负责驻荆报刊社和记者站的监管,组织查处重大新闻违法活动。监督管理印刷行业。负责全市著作权工作行政管理。审核、报批著作权集体管理、代理、合同仲裁等机构;负责查处发生在本市辖区内的著作侵权案件,处理或协助上级著作权管理机构处理涉外著作权事宜。负责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市场管理。拟订市场发展规划;落实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市场发展政策;指导文化体育、新闻出版(著作权)、广播影视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监督管理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负责对文化体育、新闻出版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拟订全市出版物经营市场清理整顿的“扫黄打非”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及大要案件的查处工作。依法查处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指导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相关行业协会的工作。指导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系统职工教育工作和人才培养,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落实文化体育、新闻出版业经济政策。拟订文化体育、新闻出版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产业发展。协助省体彩中心管理体育彩票销售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决算情况
1、2014年结转和结余为428.8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87.59万元,本年总收入6464.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5661.52万元,事业收入92.34万元,经营收入439.92万元,其他收入270.32万元)。本年支出6045.34万元(基本支出2975.44万元,项目支出2512.48万元,经营支出557.42万元),结合分配0.58万元(转入事业基金),本年结转结余1134.66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37.16万元,较上年相比减少12.46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比预算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出境人员。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3.6万元,比上年减少10.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进行公车购置。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加油、公务车维修、公务车保险、过桥过路费。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6万元,比上年减少2.32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八项规定的要求,严控公务接待支出。
其中,日常公务接待3.5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厅来荆检查调研、地市州兄弟单位来交流学习工作50批次,400人次;接待非遗、美术展览、各大型文艺活动等工作13批次。
附件:市文体新广局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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