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隶属荆门市公安局,业务工作受湖北省公安厅交管局指导。其主要职能:
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畅通,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打击车匪路霸和道路沿线社会治安,管理辖区机动车和办理机动车辆号牌,管理辖区机动车驾驶员和机动车驾驶员考试,社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勘察和调处交通事故,取缔交通违法行为等其他公安职责。
二、机构设置
荆门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是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内设办公室、政治处、纪委、车管所等11个科室,机动大队、东宝大队、掇刀大队、屈家岭大队、交通事故处理大队5个直属大队;业务指导钟祥、京山、沙洋3个市、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支队机关及五个直属大队现有人员编制219人,离退休人员41人。交通协勤人员66人,交通协警171人。交通警察支队财务实行集中统一核算,各大队和科室为报帐制单位。
三、2015年部门决算说明
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5年部门决算在职人员219人,离退休人员41人,本年拨款收入7931.1万元,本年支出7850.11万元,本年结转80.99万元;上年结转1123.24万元,年末结转1204.2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1204.23万元,主要是屈家岭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和荆门市环荆护城河治安岗亭(杨家桥中队)业务技术用房在建中。
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5年“三公”经费部门决算支出294.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5.42万元,(基本支出129.9万元,项目支出155.52万元)。公务接待费9.27万元。截止2015年底共装备交通巡逻车、公务用车、施救车、勘察车等特种专用车97辆,巡逻摩托车20辆;2015年公务招待260次,208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