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荆门市总工会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地级市一级组织,是全市各级地方工会组织和产业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在市委和省总工会的领导下,依照《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以及市工会代表大会决议,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会工作的方针,围绕市委和省总工会工作部署,确定全市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指导全市工会工作。
(二)依照《工会法》、《劳动法》及《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基本职责,全面履行工会的各项职能,贯彻执行市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工会各项业务工作。根据基层工会和下级工会的要求共同协商解决有关方面问题。
(三)对改革、发展和稳定以及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情绪、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办法的制定,参与有关法规、规定的研究制定;做好稳定职工队伍、稳定社会的工作。
(四)指导全市各级工会自身建设和改革。协助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委办局以及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党委(组)调整配备好同级工会领导班子;指导县(市、区)和市直产业、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工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和帮助各级工会领导班子搞好思想作风建设;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工会干部培训规划;组织全市各级工会帮助和指导企业组建工会。
(五)指导各级工会组织职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组织职工学习政治、经济、文化、法律、技术、管理等知识,建立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六)负责全市工会经费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兴办企事业的有关规划,负责工会企事业发展的指导、协调工作。
(七)在省总工会的指导下,积极做好与国外工会组织的经济、技术、文化交流与合作,建立友好关系。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总工会机关设有办公室、组织部、宣教部、生产劳动保护部、生活保障部、财务部、民主管理部、法律工作部、女职工部、经审办公室10个职能部室。在市委和湖北省总工会的领导下,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工人运动、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其中工会财务部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
二、2015年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根据市财政部门决算要求和市总工会2015年工作完成情况编制本单位2015年收入支出情况说明,具体如下:
(一)收入情况:
2015年收入总额:787.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7.33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15年支出总额:976.77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386.39万元。用于单位人员和公用支出。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29.37万元,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和医疗保险费。
(2)商品和服务支出8.94万元,用于单位行政运行和公务用车运行开支。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248.08万元,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改革性补贴和奖励性补贴,单位在职人员改革性补贴、奖励性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2、项目支出590.39万元,主要用于:
(1)退休劳模荣誉津贴4.77万元,用于发放破产、改制企业退休劳模荣誉津贴。
(2)财政划拨工会经费280万元,用于计拨上解全市财政统发工资单位的工会经费。
(3)省财政拨退休退养工会协理员工资补贴12万元,用于拨付全市退休退养类工会协理员工资补贴。
(4)工作经费180.28万元,用于补助基层工会建设和举办工会主席培训班等工作项目。
(5)省财政拨困难职工帮扶专项资金77万元,用于拨付全市困难职工帮扶款。
(6)省财政拨省部级困难劳模补助18万元,用于发放市直省部级困难劳模补助。
(7)离休人员医疗费15.33万元,用于离休干部门诊及住院医疗费。
三、2015年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5万元比上年9万元减少4万元,降低44.44%,变化的主要原因:市总工会严格控制了公务用车费用,公务用车费5万元比上年9万元减少4万元。
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荆门市总工会由机关及下属0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下属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
二、“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为预算的55.55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0 %,比预算减少(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0人次,实际发生支出0万元。其中:住宿费0万元、旅费0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杂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55.55%。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预算减少(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为预算的55.55%,比预算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要求压缩开支,用于3辆公务用车的加油费。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0%,比预算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未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
用于招商引资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0工作,0批次,0人次;日常公务接待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0工作,0批次,0人次;大型活动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0工作,0批次,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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