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市农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及人员设置
第二部分 市农业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下载)
一、荆门市农业局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荆门市农业局2015年收入决算表
三、荆门市农业局2015年支出决算表
四、荆门市农业局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荆门市农业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荆门市农业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荆门市农业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荆门市农业局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市农业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事业成效
二、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5年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市农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责
荆门市农业局是荆门市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主管农业和农村经济,负责农业以及农村经营管理等工作。根据《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荆政办发〔2010〕47号),主要职责如下:
1、拟订种植业、农村能源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2、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产业化社会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
4、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6、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的许可及监督管理。开展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7、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起草植物检疫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植物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植物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市内植物的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
8、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9、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的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10、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研专项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国内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
12、指导农用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
13、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的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14、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1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及人员设置
2015年纳入市农业局决算的单位有1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荆门市农业局机关;全额事业单位9个:荆门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湖北广播电视学校荆门分校、荆门市植物保护站、荆门市土壤肥料工作站、荆门市农业生态环保站、荆门市农村能源推广站、荆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荆门市种子管理局、荆门市蔬菜技术推广站;差额事业单位3个:荆门市植物检疫站、荆门市种子总公司、中国农谷(荆门)农业科学研究院。
2015年市农业局实有财政拨款(补助)人数359人,较上年增加42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较上年增加5人,荆门市蔬菜办公室并入市农业局,增加4人,市民政局调入1人;事业人员编制238人,荆门市蔬菜推广10人纳入农业局二级单位预算;离退休人员80人,较上年增加9人(其中:荆门市蔬菜办公室并入市农业局增加4人,新增退休5人)。抚恤人员8人,与上年持平。
第三部分 市农业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事业成就
(一)粮食总产超历史
2015年总产278.2万吨,比历史最高年增长0.2%,比2010年增长10.2%;粮食面积居全省第五位,总产居全省第四位,单产居全省第二位,钟祥市、沙洋县、京山县分别被农业部授予“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称号。2015年总产278.2万吨,比历史最高年增长0.2%,比2010年增长10.2%;粮食面积居全省第五位,总产居全省第四位,单产居全省第二位,钟祥市、沙洋县、京山县分别被农业部授予“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称号。
(二)蔬菜单产面积双增
全市蔬菜基地面积53万亩,同比增2万亩;全市蔬菜年亩平单产达3860公斤,同比增5.2%,全市蔬菜社会总产量达205万吨;食用菌鲜菇产量13.2万吨,同比增4.2%。全市新建城郊设施蔬菜基地面积0.2万亩,汉江沿岸新建蔬菜板块基地1.8万亩。重点建设城郊设施蔬菜基地658亩,实施国家蔬菜标准化园区创建项目3个。
(三)高效农业深入推进
扎实推广“一高三新”,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得到普遍应用,农业效益有了大幅提升。农业“一高三新”推广应用面积200万亩,智能测土配方施肥、病虫绿色防控、水稻集中育秧等新技术得到广泛应用,主要农作物特别是粮食作物良种基本实现全覆盖,“菜-苞-菜”等一批高效模式示范效应良好,我市首创的“香稻嘉鱼”模式在全省推广。荆门(中国农谷)农科院建设启动,24个涉农院士(专家)工作站、国家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与集成示范基地及马铃薯、甘薯、油菜等三个国家级种业基地落户荆门,农业科技支撑进一步加强。“12316”三农热线开通,《农谷手机报》发行,智慧农业试点取得初步成效。昕泰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被认定为湖北省“互联网+”现代农业应用示范基地。
(四)农产品加工增速平稳
近几年,市农业局坚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心放在源头治理上,切实加强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投入品管理,不断强化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生产基地监管,推行农产品质量监管“检处同步”,严格实施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全市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监测合格率达98%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考核位居全省前列,被省农业厅授予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已建成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区1个,省级标准化示范区2个,市县级标准化示范区6个,示范区面积36.85万亩。全市有效使用“三品一标”标识的农产品421 个,比2010年增加72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272个、绿色食品118个、有机食品19个、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12个,生产规模位居全省前列。
龙头企业队伍不断壮大,全市现有龙头企业227家,其中省级71家,国家级6家,16家企业获评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称号。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持高位
截止2015年底,城郊蔬菜基地例行抽检106批次、2156个样品,检测合格率为100%;省农业厅四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抽样128个,综合抽检合格率为99.2%;全年未发生农产质量安全事件。全市共建设标准化示范区9个(国家级1个、省级2个),示范区实施面积36.85万亩,辐射面积145.85万亩。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放心蔬菜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试点发展到9家。全市新认证“三品一标”产品48个,全市有效使用农业三品标识企业 209家、产品421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272个、绿色食品 118个、有机食品 19个、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 12 个,总量规模保持全省前列。
(六)农技推广社会化服务能力加强
推行统一供种、统一育秧、统一植保、统一肥水管理、统一农机作业等专业化、社会化服务。2015年筛选公示公告粮油主推品种18个,主导品种普及率达到70%以上,优良品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新建大型早中稻集中育秧大型基地2个,中型基地27个,小棚基地51个,微型基地494个,结合小微型基地育秧,集中育秧栽插大田面积86.1万亩,同比上年增加11.36万亩,增15.2%。全市统防统治面积244.8万亩次,全承包45.96万亩次,其中水稻统防面积约占防控面积的38.89%,小麦统防面积约占防控面积的54.75%。创建绿色防控示范核心区25个,示范面积7.5万亩,辐射带动面积45万亩。
(七)生态农业发展成效明显
截止2015年底,我市累计建设户用沼气16.32万户,小型沼气工程315处,联户沼气382处,大型沼气工程21处,太阳能热水器23552台,生物质炉27791台,乡村服务网点218个,三沼综合利用9处,太阳能路灯1755盏,全市农村清洁能源入户率达49.93%。建设实现了多能互补、产品多样的新格局,形成了“猪-沼-稻”、“猪-沼-菜”、“猪-沼-果”、“猪-沼-苗木(花卉),”“猪-沼-鱼”等一大批高效种养模式。2012年以来,施用沼渣沼液的农作物面积达到400万亩次以上,节省化肥20多万吨,农作物施用沼渣沼液产量增加10%以上, 沼气产业带动效益显著,年节本增效6.8亿元以上。清洁能源的建设有效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环境,促进了“美丽乡村”建设,带动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的发展。彭墩乡村世界被评定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昕泰休闲农业采摘园、盛老汉休闲农庄被认定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五星级示范企业(园区)”;彭墩乡村世界、京山丁家冲休闲农业观光园、中国汇源农谷嘉年华生态体验旅游区认定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
二、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农业局2015年决算总收入3574.26万元,其中:本年财政经费拨款收入3123.01万元;上年结余(转)451.24万元。
2015年决算总支出3574.2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246.7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27.48万元。
本年支出3246.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6.37万元,占66.42%;项目支出1090.41万元,占33.58%。本年支出的主要方向: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7万元,科技技术支出205.64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33.90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94.9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2.1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02万元,农林水支出2355.37万,住房保障支出120.10万元。
三、2015年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3559.2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123.01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36.25万元(含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13.50万元)。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3559.26万元(含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13.5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231.78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27.4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局各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相关工作。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23.01万元(不含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其中:基本支出2156.37万元(人员支出2069.5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86.80万元);项目支出1061.90万元。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计77.37万元,较上年减少2.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8.68万元,较上年增加8.68万元,增加主要是赴台湾学习考察;公务接待费28.32万元,较上年减少9.92万元(公务接待161批次,接待人次1510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37万元,较上年减少1.02万元。
2015年,我局严格执行《湖北市农业局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全年因公出国为1人次,其中公务人员(含参公)为1人次。
2015年末我局公务车保有量12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1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台。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内容主要包括车辆燃料费、保养及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015年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9.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新增资产支出25.05万元,政府采购非新增资产支出114.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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