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政府办决算
日期:2016-09-26 00:00

  一、主要职责

  (一)市政府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2.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3.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4.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市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5.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对市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以及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6.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7.组织办理涉及市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8.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办理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地区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9.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10.围绕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11.指导和监督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及时做好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负责全市政府信息系统和政府机关办公自动化的建设和管理。

  12.负责市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做好行政事务工作及行政接待工作,为市政府领导同志服务。负责管理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

  13.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政府研究室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或参与对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

  2.研究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全局性、战略性、综合性、长期性问题,为市政府制定中长期发展战略提供决策依据和政策建议。

  3.按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要求,组织联络市内外各类智囊机构、专家学者、社会研究力量和实际工作者,围绕全市改革开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及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和论证活动,为市政府决策服务。

  4.组织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开展建言献策工作,承担市政府咨询委员会调研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5.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全市重要会议上的讲话、报告及署名文章,向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汇报的文稿,参与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的文件起草。

  6.负责《荆门市人民政府公报》的编辑发行工作。

  7.编辑《调查研究报告》、《荆政阅》等内刊,促进调研信息和调研成果的交流,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1.编制市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经报市政府领导批准后,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实施。

  2.组织起草或审查修改市政府部门上报市政府审议的规范性文件草案。

  3.负责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4.承办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发给市政府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的工作,并受市政府委托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5.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上报备案工作和解释工作;办理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6.组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公告、清理、编纂工作。

  7.指导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建立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

  8.对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各行政机关之间在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中的矛盾和争议。

  9.承办由市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和市政府在行政诉讼案件中的应诉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全市行政复议工作。

  10.承办以市政府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事务;指导、协调全市行政赔偿工作。

  11.负责市政府的法律顾问事务,参与市政府重要经济合同、协议的审查工作,办理涉及市政府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案件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和全市各级政府的法律顾问工作。

  12.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政府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进行政府法制工作经验交流,做好政府法制咨询服务工作。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银行、保险、证劵等金融工作方针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市金融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

  2、协调金融资源优化配置、协调、组织对地方金融机构的管理。

  3、负责地方政府与驻荆金融机构的联系组织协调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

  4、承办小额贷款公司审批工作。

  5、协调做好企业上市和各企业培育工作,着力化解地方发展资金瓶颈问题。

  6、负责市政府涉及金融及企业上市方面的文电、会务、协调等工作。

  7、承担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市政府授权和经市政府同意受有关部门委托,代表荆门市与驻地党政机关或有关部门联系工作,办理有关事务。

  2.根据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收集、整理、反馈驻地重大的政治、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信息,供领导决策参考,为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服务。

  3.负责为引进外资、技术、项目、人才、物质、设备和先进管理经验,沟通信息,牵线搭桥。

  4.协助本市有关部门在驻地组织重大政治、经济、文化活动。

  5.联络驻地各界人士,宣传、介绍荆门,提高荆门的知名度。

  6.负责对我市有关企事业单位和市直部门在该地的办事机构进行指导、协调、服务。

  7.负责市领导和有关团组及人员到驻地办理公务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市政府采购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市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对有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项目的采购工作。

  (七)荆门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处理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具体办理仲裁案件受理、仲裁文书送达、档案管理等程序性事务,收取和管理仲裁费用,办理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务。

  (八)荆门市电子政务信息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群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各县(市、区)门户网站各部门网站的日常考核管理工作,负责数据中心机房,涉密内网机房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承担重点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市政府公报的编辑工作,开展全市重大项目稽查,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市政府办轻印刷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承担市政府文件和有关资料的印制。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办公室设立以下内设机构:应急办(总值班室)、文秘科、秘书一科至七科、文书科、政务督查室、市电子政务办公室、综合室。

  单独“三定”(定职责、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的正县级内设机构3个:市政府研究室(内设科室5个)、市政府法制办(内设科室4个)、金融办(内设科室2个)。

  直属管理的事业单位8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4个(驻北京、武汉、深圳、上海办事机构),其他事业单位4个(市政府采购中心、荆门仲裁委秘书处、荆门市电子政务信息中心、市政府办公室轻印刷中心)。

  四、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市政府办公室2015年收支决算总额包含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即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荆门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市政府采购中心、荆门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市政府驻武汉办事处、市政府驻深圳联络处、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等。

  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5233.71万元(其中包括各驻外办财政拨款806.76万元,电子政务建设经费1640.85万元)、其他收入266.15万元。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5593.60万元(包括各驻外办支出901.27万元及电子政务办支出1832.98万元)。

  基本支出2215.33万元。用于单位人员和公用支出。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973.16万元,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障费。

  (2)商品和服务支出508万元,用于单位正常运转和车辆运行开支。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34.17万元,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单位人员奖励性工资及住房公积金。

  项目支出3378.27万元。主要用于电子政务内、外网建设、政府网站建设、荆门城市大数据中心建设等。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376.4万元,支出决算为273.72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17.06万元,其中:

  1、2015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7.06万元,比预算减少79.9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从而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三)公(商)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6.66万元,比预算减少17.7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 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了接待标准及次数。接待500余批次,每批次约10人。主要用于接待客商、对外交流学习、业务往来等接待费用。

  五、2015年部门决算

  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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