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政务办决算
日期:2016-09-23 00:00

  一、主要职责

  (一)政务服务机构职责:

  1、负责本级政务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检查、指导、考评下级政务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机构的工作;

  2、研究制定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3、审核本级政府部门进入或退出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进驻部门开展行政审批等政务服务工作,并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地实际调整服务事项;

  4、承担全市经济发展环境投诉职责,受理对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各办事岗位及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及建议通报派驻部门;

  5、受理对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并及时向投诉人反馈调查、处理情况;

  6、承担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平台的建设管理、运行维护等工作;

  7、组织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行政审批业务、规范化服务和电子政务技能等培训工作;

  8、完成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构职责:

  1、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监管;

  2、负责制定招标投标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招标投标执法检查,对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4、负责对县(市)、区招投标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业务指导和年度考核;

  5、负责对招标代理等中介机构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

  6、负责建立和管理市级综合性评标专家库;

  7、负责招标投标业务的综合分析、统计、上报工作;

  8、指导行业协会开展工作,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二、机构设置

  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内设综合科、政务服务中心管理科、招标投标管理科、监督检查科、电子监察室、流动服务站(综合窗口)、经济发展环境投诉科(市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下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2015年收入总计586.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5.71万元,经营收入190.5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全年支出总计586.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71万元,项目支出136万元,经营支出190.5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

  三公经费决算合计开支17.17万元,比上年同期18.54万元下降1.37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5.08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49万元,其中:

  1、2015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49万元,比上年同期9.25万元增加0.2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量日益增多,总行驶程较高,车损较严重。主要用于车辆油料费、过路过桥费、车辆保养费、车辆保险费。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万元,为预算的43%,和上年同期3.34万元相比,减少0.7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全年约接待23批次295人次,主要用于接待各级工作指导、对外交流学习、业务往来等接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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