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归国华侨联决算
日期:2016-09-23 00:00

  一、主要职责

  (一)密切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了解侨情民意,沟通渠道,化解矛盾;加强归侨侨眷的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为我市的改革开放发展服务。

  (二)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海外侨胞在国内的正当权益;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为基层侨联组织和归侨侨眷、海外侨胞提供咨询服务。

  (三)促进海外侨胞与我市进行经济合作和科技交流;为归侨侨眷兴办企业和海外侨胞来我市投资服务。

  (四)加强同港澳同胞的联系,密切与海外侨胞及其社团的联系,参与以地缘、血缘、业缘为纽带组成的侨社团的联谊活动。

  (五)配合做好推荐市人大、市政协中的归侨侨眷代表、委员的人事安排工作,为他们履行参政议政职能提供服务。

  (六)宣传党和政府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归侨侨眷的先进事迹和海外侨胞回国服务、为国服务的爱国爱乡行动;开展海内外文化交流;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我市兴办社会公益事业服务。

  (七)根据中国侨联《章程》,提出市侨联工作方针、计划和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全市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委员会的决定、决议,并指导、检查、监督我市各级侨联的贯彻执行情况。

  (八)加强同国内、省内各级侨联组织的联系;研究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了解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要求,探索改革和确立符合我市市情的侨联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

  (九)对市内外侨情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掌握重大动向,为上级主管部门制定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提供建议和提案;参与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调研工作,并对其实施发挥积极作用。

  (十)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市侨联设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文化经济联络部)。市侨联机关人员编制5名,其中行政编制4名(实有),主席1名,副主席1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实有)。

  三、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市侨联2015年收支决算如下:

  2015年总收入137.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01万元,其他收入5.9万元(省拨款),年初结转13.14万元。

  2015年总支出139.67万元,年末结转11.38万元。

  基本支出71.02万元。用于单位人员和公用支出。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5.06万元,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和医疗保险。

  (2)商品和服务支出6.32万元,用于单位日常公用支出及车辆运行开支。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9.63万元,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和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

  项目支出68.66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国外侨务接待,侨务业务活动及统战工作发展,慰问困难华侨及海内外侨胞联谊支出。

  四、三公经费问题

  2015年度“三公”经费年初预算5.9万元,支出决算为2.78万元,较预算减少3.12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6万元,2015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2016年公车改革后已上交至相关部门,无小车。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2万元,日常公务接待1.22万元,主要是用于接待各级工作指导、对外交流学习、业务往来等接待费用。共公务接待19批次,大约135人次。

  以上“三公”经费数据不含专项费用中开展归侨、侨眷、海内外侨胞接待工作接待费5.55万元,小车费用2.03万元,2015年度“三公”经费总支出10.36万元,较2014年度减少32.73%。减少原因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基本支出公用支出减少。

  五、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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