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荆门市委、荆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市直机关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荆发〔2001〕22号)精神,设置中共荆门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以下简称市委统战部)。市委统战部是中共荆门市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向市委和省委统战部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了解统战工作的全面情况,掌握分析统一战线中的政治、思想动态,及时准确地反映党外人士的意见、批评和建议。
(三)协助市委同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保持密切联系,认真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协助市委召开或受市委委托主持召开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会议;落实中央关于发展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协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四)负责推荐有影响、有代表性的党外人士担任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市政府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司法机关的行政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
(五)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
(六)负责联系海内外工商界社团和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
(七)负责调查研究、协助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推荐工作。
(八)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的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中的代表人物。
(九)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十)负责本部机关、黄埔军校同学会荆门联络组、市民主党派机关的干部人事工作;协助做好各民主党派市委会干部人事工作;负责统战干部和党外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各县(市、区)党委统战部部长任免征求意见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大中专院校、大型企事业单位党委统战部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负责指导市工商联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委统战部机关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委统战部机关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部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承担部分综合性的文字工作;负责信访、文书处理、档案、保密和财务、固定资产管理、会务、接待、保卫等工作;负责机关工、青、妇工作和老干部工作。
(二)调研宣传科
负责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的综合性调查研究;协调、组织统战部门的大型调研活动;负责统战部门的宣传工作;联系并利用各种社会宣传媒介宣传统一战线,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海外的统战宣传工作;负责联系统战部门大型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收集处理统一战线信息;负责对民族、宗教工作进行调研,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荆门市统战理论研究会”的日常工作;编辑《统战工作》简报。负责完成省委统战部分配我市的统战宣传任务。
(三)党派科
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代表人士,贯彻党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政策;对民主党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意见;负责有关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具体组织与协调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各项措施;协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四)干部科
负责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领导职务的培养、选拔、考察、推荐工作以及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建设;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党外干部和统战干部的教育培训;负责本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推荐工作;负责市民主党派专职干部管理工作;收集、管理有关党外人士档案资料。负责联系各界无党派知识分子代表人物,调查了解党外知识分子的工作情况,反映其思想动态,提出有关制定党外知识分子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有关政策。
(五)联络科
负责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工商界及代表人物;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联系、协调市工商联、海外统战工作;负责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三资”企业的统战工作,开展对非公经济代表人物情况的调研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对他们开展统战工作;会同部内有关科室共同组织推动民主党派、工商联开展对老少边穷地区的支边扶贫工作及“光彩事业”的发展;负责与“黄埔军校同学会荆门联络组”的联络工作;负责“湖北荆门海外联谊会”、“荆门市光彩事业促进会”的日常工作。调查了解有关重点工作对象的思想和政治动向。
二、人员构成情况
荆门市委统战部机关现有行政编制14个,定额工勤编制1个,单位实有在职人数14人,定额工勤在职人数1人,退休人数12人。
市工商联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荆门市工商业联合会是经荆门市委办文件《关于印发荆门市工商联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2001]82号)批准成立,是面向工商界、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工商联工作是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和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主要职责是:一是参与全市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作用。二是引导会员积极参与经济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促进社会全面发展。三是负责工商界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四是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五是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六是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七是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八是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委托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五个职能部室。分别是:办公室、会员企业党建部、经联部、会宣部、非公经济服务部。
三、人员构成情况
荆门市工商业联合会现有在职人数11人,全额工勤在职人数1人,定额工勤在职人数1人,退休人数8人。
市委台办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负责研究、拟定具体实施意见报市委、市政府审批。
2、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和市内各地的对台工作;检查了解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对台方针政策和省、市对台工作具体意见的情况,对全市涉台事务实施统一归口管理。
3、调查研究台湾形势和两岸关系发展动向,提出对策、建议。
4、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对台经济工作以及荆台之间金融、文化、学术、体育、科技、卫生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5、协调、指导两岸人民往来,做好台胞接待、因公赴台的审查、申报工作。
6、负责对台宣传、涉台教育和涉台新闻宣传的管理协调工作。
7、联络台湾中上层重点人物,指导、管理并协调各地、各部门对台湾中上层人物的联络工作。
8、负责处理我市涉台的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
9、负责市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情况:
荆门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目前内设3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联络科、经济科(台商投诉协调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荆门市委台湾事务办公室现实有在职人数8人,定额工勤在职人数1人,退休人数2人。
市民主党派机关行政管理办公室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主要职责:
民主党派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机关管理、综合协调、后勤保障。五个民主党派主要职责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社会服务。
机构设置情况:
民主党派是由五个党派(民盟、民建、民进、农工党、九三学社)和一个综合办公室组成。
(二)人员构成情况
荆门市民主党派办公室实有行政在职人数9人,机关事业在职人数3人,全额工勤在职人数1人。退休人数3人。
三、2015年决算情况简要说明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市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荆财库发【2016】223号及《市财政局关于2015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荆财行函【2016】26号)等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规定,2016年经财政批复,市统战系统4家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台办、市工商联、市民主党派机关行政管理办公室)决算为1057.61万元。
1、20103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30万元
2、20110人力资源事务5万元
3、20115工商行政管理事务5万元
4、20125港澳台侨事务97.98万元
5、20128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469.37万元
6、20134统战事务191.44万元
7、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61.22万元
8、20808抚恤14.1万元
9、208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万元
10、21005医疗保障19.4万元
11、21602商业流通事务30万元
12、22102住房改革支出29.1万元
合计1057.61万元。
四、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市委统战部由机关及下属3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
二、“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88.5万元,支出决算为77.6万元,比预算减少10.9万元,为预算的8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预算为0万元。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5.87万元,比预算减少7.63万元,完成预算的82%。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度未购置车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87万元,比预算减少7.63万元,完成预算的82%,主要原因是按要求缩减公务用车开支,主要用于公车加油、过路费、车辆保险等。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73万元,比预算减少3.27万元,完成预算的93%,减少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省、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精神,规范支出审批程序,公务活动从简,进一步降低公务接待支出,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共186批次,共3025人次,主要用于为招商引资接待台商、非公经济人士工作,接待相关日常部门工作,大型活动中接待上级、同级、会议、来访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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