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国土资源局决算
日期:2016-09-22 00:00

  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市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荆财库发[2016]223号)要求,现将我系统2015年部门决算向社会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管理办法和规范性文件。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和其它专项规划;参与核定市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县(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组织全市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

  (三)监督检查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或调处权属纠纷,严肃查处各类违法案件;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工作。

  (四)组织落实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监督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五)统一管理全市地政地籍工作,组织全市土地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矿产资源管理;负责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估价、登记等工作。

  (六)主管全市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储备管理工作;制订和实施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目录指南;制订和实施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依法统一管理和监督土地资产、土地市场。

  (七)组织市内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评测、修订;审查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承担报市政府、省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八)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审查对外合作区块;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各类地质资料的汇交管理;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审查报批地质勘查单位的资格,管理地勘成果;依法征收、管理和使用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依法征收采矿权价款;负责矿业权评估基础性管理工作,审查报批矿业权评估机构资质,按规定确认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和矿业权评估结果。

  (九)开展地质环境监测、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工作;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地下水的开采与污染防治,保护地质环境;协助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遗迹保护区。

  (十)管理和监督检查上级财政和同级财政拨付的国土资源工作经费、专项资金及其他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并监督使用耕地开垦专项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市国土资源局下设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市国土整治局、市土地储备供应中心、市国土资源局掇刀分局、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白庙所、龙泉所、泉口所、市国土资源局东宝分局等9个全额拨款单位。

  三、2015年部门决算说明

  ㈠、收入决算情况

  2015年市国土资源局部门决算总收入12755.75入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42.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8983.39万元,事业收入347.77万元,其他收入481.95万元。

  ㈡、上年结转结余及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5755.65万元。

  ㈢、支出决算情况

  1、2015年市国土资源部门决算总支出15641.28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6.2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6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367.54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907.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4.5万元、农林水支出1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2015年市国土资源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总支出2773.19万元。按支出项目分为基本支出决算1678.08万元,占总支出的60.51%;项目支出决算1095.11万元,占总支出的39.49%。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2015年市国土资源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合计1678.09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251.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5.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1.03万元。

  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15年市国土资源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10377.54万元,主要用于征地拆迁补偿支出。

  5、三公经费情况。2015年度“三公经费”总支出111.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5.4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4.07万元,公务接待费21.61万元。“三公”经费决算数111.1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41.1万元减少29.96万元,降低21.23%。

  ①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数15.4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8.12万元增加7.34万元,增长90.4%。因公出境团组3次,8人次,实际发生支出15.46万元。赴美参加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培训6.52万元,其中食宿费2.14万元,交通费1.82万元,培训费1.05万元,签证及其他杂费1.51万元;赴台进行地质及矿业遗迹保护交流8.94万元。

  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数74.0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04.08万元减少30.01万元,降低28.83%。主要用于车辆燃油费、车辆维修费、养路费、车辆保险费及其他费用。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1辆。

  ③ 公务接待费决算数21.6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28.9万元减少7.29万元,降低25.22%。其中用于招商引资4.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委市政府招商引资工作,45批次,540人次;日常公务接待17.11万元,主要用于国土资源管理及保护等各项工作,145批次,1901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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