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职责
中共荆门市委党校是市委、市政府直属的特殊事业单位,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目前实行的是一套机构履行三大职能(即荆门市委党校、荆门市行政学院、荆门市社会主义学院),承担的主要职责是全市县处干部、县市区科局级干部、乡镇主职干部及市直副科以上干部的培训轮训,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党政机关相关人员行政能力和素质的培训,全市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培训,还承担对县市区委党校的“五统筹”管理,承担其他社会培训及省委党校研究生荆门教学点的管理服务工作。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属于财政一级预算单位。
二、机构设置
2015年“三定”方案批准我校事业一类编制人数为70人。内设16个处室(办公室、教务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研室、经济学与管理学教研室、党史党建教研室、综合教研室、学员组织处、公务员培训处、科研处、图书馆、信息化管理中心、总务处、保卫处、财务处、人事教育处、对外培训中心、)。现有在职人员66人,退休人员39人。
三、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全年总收入1336.07万元。总支出1336.0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6.96万元;医疗养老保险等支出26.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7.47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38.04万元;改革性补贴支出56.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88.8万元;项目支出495万元(其中五项业务经费80万元、新校区基本建设费400万元);收费成本支出146.7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上级部门检查等各项公务接待支出,与上年比略有下降;公务车用于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的保险费、燃料费等,与上年比略有下降。
[全文下载]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