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委老干部局预算
来源:市委老干部局
日期:2016-02-22 00:00

  一、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加强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的措施,建立健全老干部工作制度。

  2、负责县(市、区)、市直单位老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督促检查;指导各地、各部门按政策规定落实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协助做好老干部的安置、管理和服务工作。

  3、组织老干部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做好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和党支部建设工作。定期召开座谈会和形势通报会。负责市直离退休干部工委日常工作。

  4、做好全市老干部工作的宣传、调研工作。针对老干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总结推广经验。

  5、负责管理市直干休所、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人大学等单位,组织和指导老干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抓好市老年大学教学管理,丰富老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

  6、密切同老干部的联系,经常性走访慰问老干部,为老干部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协助市直单位办理老干部逝世后的善后事宜及遗属照顾工作。

  7、组织引导老干部为党的事业增添正能量,抓好“五老”队伍建设,组织“五老”队伍开展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和法制宣传,引导青少年遵纪守法。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市委老干部局内设4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离休干部科、退休干部科、调研宣教科,1个副县级二级单位:荆门市老干部活动中心。

 

  三、部门预算编制简要说明

  单位财务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实行行政事业单位计划的重要保证,也是单位财务工作的基本依据。市委老干部局属行政机关,现有在职编制数22人,退休14人;基本预算266.06万元,项目预算880万元。预算收支管理是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制度,我局在现有的条件下,本着收支量入而出,预算收支更加切合实际,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市委老干部局由机关及下属市老干部活动中心1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31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7.5万元,增加31%。其中:
  (一)因公出国出境经费预算0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
  1、 公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比2015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比2015年增加7.5万元,主要原因:2016年,根据《省委老干部局关于开展全省离退休干部庆祝建党95周年、红军长征80周年系列文体活动的通知》(鄂老通[2016]4号)要求,我局举办荆门市老干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暨第三届文化艺术节,其中演职人员排练及演出时的工作餐经费列入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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