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职责
市党史、方志办主要职责是:研究编写荆门地方党史,编辑出版相关党史书籍;征集、整理发生在荆门的重要党史资料;传达贯彻中央、省和市关于党史方志工作的指示,宣传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续修《荆门市志》,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编写社会主义时期地方史和专业志;办好地方综合年鉴,每年编辑出版《荆门年鉴》,完成省年鉴撰稿任务;搞好地情咨询服务,为领导决策提供有关历史依据;指导各县市区党史、方志办和新四军研究会开展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荆门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荆门市委党史办公室、市地方志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荆办发〔2002〕12号)批复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市编办关于市委党史办、市地方志办内设机构和科级领导职数的批复》(荆编办文[2015]90号),内设综合科、党史编研科、方志编研科、年鉴编辑科、宣传教育科(挂市地情资料中心牌子)5个科室。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党史、方志办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是一级财政预算全额拨款部门。
四、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情况
2016年财政预算拨款收入219.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44万元,项目支出45万元。
(二)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财政预算拨款支219.44万元,基本支出174.4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7.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8.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8万元;项目支出45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9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3.5万元,增加22.6%。其中:
(一)因公出国出境经费5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万元。其中:1、 本办年度没有安排公车购置费。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严控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与2015年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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