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市科技局是主管科学技术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内设5个职能科室,所属事业单位2个,为财政拨款预算单位。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荆门市科技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发展规划、全市科技发展及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制定和组织实施市级科技计划;负责市级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科技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研究提出科技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农业和农村发展、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负责全市有关国际科技交流、合作项目的审批;负责全市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科技统计、科普、科技人才和指导全市技术市场管理工作;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统筹协调全市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以及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科技局及所属二级单位共有编制43人。其中市科技局机关编制23人(行政编制21人,工勤编制2人);市科技局所属全额参公事业单位1个,核定编制6人(参公事业编制5人,工勤编制1人);所属差额事业单位1个,共有核定编制14人;局系统共有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7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42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24.6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424.6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预算303.6万元。主要项目是在职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离退休经费等。2、项目支出预算121.00万元,主要项目是科技顾问费、申报国家农业科技园及“一区四园”工作经费、科技进步奖励、争取上级扶持项目工作经费,科技事业费等。
三、“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编报,包括以下项目: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5.8万元,比2015年预算支出下降5.4%。主要是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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