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责
中共荆门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是市委的派出机构,代表市委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其主要职责为:1、制定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分类指导市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抓好党的建设工作。2、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教育;负责市直机关副科级以下干部、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机关党务干部的理论和业务培训。3、负责审批市直机关党委(总支、支部)的建立、改选,市直机关党组织专职书记的考核、任免工作。抓好党员发展工作和市委表彰市直机关党组织及党员的推荐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的调查研究。4、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配合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管理市直机关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负责市直机关党员的民主生活会的管理。协助市委有关部门抓好市直机关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强与各县、市、区机关工委的工作联系和交流。5、领导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市直各机关正科以下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处理。6、指导市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市直机关文明单位的审批、命名和表彰,负责市级文明单位的申报和推荐工作。7、领导市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等群团组织工作。8、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共荆门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现内设办公室、组织科、宣传科和两个副县级机构即市直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市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至2015年底,实有在职人数15个,其中:行政编14个,工勤编个1。退休人员11人,抚恤人员1人。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272.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2.04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10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16年支出预算272.0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6.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2万元,项目支出55万元(工会工作专项经费40万元,作风建设专项经费15万元)。
(三)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市直机关工委是一级行政单位,没有二级单位。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4.5万元,与2015年相比没有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出境经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5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8万元,与2015年相比没有增加,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各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文件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