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文体新广系统预算
日期:2016-02-21 00:00

  一、单位机构设置及单位主要职责

  根据荆编文[2015]38号文件精神,设立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核定行政编制25名,另暂保留过渡事业编制3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工会主席1名。

  (一)单位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文化体育、新闻出版(著作权)和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著作权)、文物工作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文物事业及重大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市社会文化艺术事业。指导图书馆、群艺馆事业、专业艺术和基层文化建设,组织协调重大文化艺术活动,规划、指导文化艺术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指导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指导公共文化艺术产品生产;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和文化艺术普及工作。

  (4)指导全市文物事业,管理市文物事业管理局。

  (5)指导和管理全市群众体育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全民健身条例》,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管理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指导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监督管理。

  (6)指导和管理全市青少年体育。统筹协调和推动竞技体育发展;统一规划体育运动项目的布局,指导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和业余体育训练工作,组织、指导、协调举办国际国内重大体育比赛和全市综合性运动会,指导参加省级以上青少年体育竞赛的组织管理及统筹安排,指导青少年体育训练、竞赛工作。

  (7)监督管理新闻出版活动。审核、报批新建出版社或新办报纸、期刊、音像以及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审核、报批音像及电子出版物的制作、发行单位;审核、报批建立出版物总发行单位和新闻出版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和组织全市中小学教材系列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发行工作;组织审读各类出版物(图书、报纸、期刊等),负责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审核、报批和监管;负责驻荆报刊社和记者站的监管,组织查处重大新闻违法活动。监督管理印刷行业。

  (8)负责全市著作权工作行政管理。审核、报批著作权集体管理、代理、合同仲裁等机构;负责查处发生在本市辖区内的著作侵权案件,处理或协助上级著作权管理机构处理涉外著作权事宜。

  (9)负责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市场管理。拟订市场发展规划;落实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市场发展政策;指导文化体育、新闻出版(著作权)、广播影视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监督管理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负责对文化体育、新闻出版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

  (10)拟订全市出版物经营市场清理整顿的“扫黄打非”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及大要案件的查处工作。依法查处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

  (11)指导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相关行业协会的工作。

  (12)指导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系统职工教育工作和人才培养,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

  (13)落实文化体育、新闻出版业经济政策。拟订文化体育、新闻出版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产业发展。协助省体彩中心管理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1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编制口径

  (一)收入预算口径

  根据荆财预发[2013]266号文件,主要包括本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补助)、预算外专户安排的资金、事业收入(不含预算外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本单位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2014年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预算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来源。

  (二)支出预算口径:(均按市编委核定的2014年9月底止本单位实有在编在岗人数和市组织部、人社部门核定的工资标准确定)

  (1)人员支出:

  基本工资按实有发生数确定;津补贴经批准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按规范后的津补贴标准及通讯货币化补贴确定;奖金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年终一次性奖金确定(一个月基本工资)。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住房公积金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12%计算。

  (3)日常公用支出:

  按一般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8000元/人.年计算确定。小车经费其他单位(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30000元/辆年。

 

  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市文体新部门由机关及下属8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7个。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74.9万元,其中: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1.5万元,比2015年增加1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5万元,主要原因是原市文体新局与市广电局合并,公务用车编制及经费合并。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23.4万元,比2015年增加5.45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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