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政务办预算
日期:2016-02-20 00:00

  一、单位基本情况

  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内设综合科、政务服务中心管理科、招标投标管理科、监督检查科、电子监察室、流动服务站(综合窗口)、经济发展环境投诉科(市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下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务服务机构职责:负责本级政务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检查、指导、考评下级政务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机构的工作;研究制定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审核本级政府部门进入或退出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进驻部门开展行政审批等政务服务工作,并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地实际调整服务事项;承担全市经济发展环境投诉职责,受理对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各办事岗位及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及建议通报派驻部门;受理对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并及时向投诉人反馈调查、处理情况;承担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平台的建设管理、运行维护等工作;组织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行政审批业务、规范化服务和电子政务技能等培训工作;完成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构职责: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监管;负责制定招标投标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招标投标执法检查,对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县(市)、区招投标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业务指导和年度考核;负责对招标代理等中介机构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负责建立和管理市级综合性评标专家库;负责招标投标业务的综合分析、统计、上报工作;指导行业协会开展工作,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收入情况

  荆门市政务办系统2016年预算收入670.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7.48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00万元,其他收入2.6万元。

  (二)支出情况

  荆门市政务办系统2016年预算支出670.08万元。

  1、财政拨款(补助)支出367.48万元。

  (1)基本支出241.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5.46万元(其中:医疗保险费12.32万元,养老保险费0.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79万元,公用支出52.23万元。

  (2)项目支出126万元。其中:行政服务大厅租金及运行116万元,电子监察维护费10万元。

  2、财政专户拨款支出302.6万元。其中:市政务办2.6万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0万元。

  (三)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荆门市政务办系统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3万元,比2015年18万元,增加27%。其中:公务接待费8万元,比2015年6万元,增加3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与2015年12万元,增加25%。“三公”经费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公开的口径不一致,2016年“三公”经费包括财政拨款(补助)支出和财政专户拨款支出中安排的“三公”经费,而2015年公开的仅为财政拨款(补助)支出中安排的“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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