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团市委预算
日期:2016-02-18 00:00

  一、单位职责

  团市委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荆门市的地方组织的领导机关,在中共荆门市委和团省委的领导下,依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团的代表大会决议,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负责市青联、市学联和市少先队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全市青少年社会团体工作。

  (二)参与有关青少年事务的法律、法规的实施工作,协助或受市委、市政府委托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负责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青少年思想教育、青少年事业发展等问题,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四)协助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大、中、小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的安定团结。

  (五)组织全市团员青年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团省委部署的以青少年为主体的各项任务。

  (六)负责全市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的干部。

  (七)负责指导并组织全市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和活动阵地建设,培养、选拔、表彰并推荐优秀青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青少年报刊读物的发行工作。

  (八)负责全市青年统战工作,做好全市青少年外事和市内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共青团荆门市委编制12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11名。机关内设办公室、组宣部、工农青年部、学少部四个部室。

  三、团市委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人员基本情况:编制人数:12人,行政编制11名,工勤编制1名。

  (二)工资福利支出:57.82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77万元

  (四)日常公用支出:11.80万元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72.50万元

  (六)项目经费:35万元

  共计:190.89万元。

  附件:2016年预算表格

  团市委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团市委由机关及下属0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与2015年预算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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