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城管局预算
日期:2016-02-18 00:00

  一、主要职责:

  荆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以下简称市城管局)于2010年8月组建成立,为市政府主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

  (一)拟定城市管理中长期规划、行业专业规划和城市管理及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行业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城区垃圾中转站至垃圾处理场的垃圾清运及垃圾处理场建设、运营和管理,垃圾中转站及公共厕所的建设、大型环卫设备购置;

  (三)城区户外广告(亭棚)、环境照明(亮化)规划设置审批和监督管理;

  (四)城区道路机械化洗扫、洒水作业及交通护栏清洗;

  (五)城区主次干道临时占用和店招店牌设置的审批及监督管理;

  (六)城区建筑渣土运输审批和监督管理;

  (七)城区建筑垃圾处置费、生活垃圾处理费、道路机动车辆停车费的征收管理;

  (八)跨区域综合执法的指挥调度、重大案件的查处及城区法人(单位)违法建设控制和查处;

  (九)城市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代表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对区级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比;

  (十)市级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运营、维护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荆政办发[2010]90号、荆编发[2011]16号、荆编发[2012]15号、荆编发[2012]6号,局机关内设办公室 、法制监督科、市容环卫管理科、市政管理科、财务装备科、人事科、机关党委、监察室、行政审批科9个科室,下设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中心3个直属事业单位,市控违办为市城管局内设机构,市城管委办公室、市社会管理和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在市城管局挂牌。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9名,人事代理用工额度2名;现实有在职在编人员25名。局领导班子现有局长1名、纪检组长1名、副局长3名、兼职党组成员3名、工会主席1名。

  三、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6年荆门市城市管理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是包括本级机关以及所属二级单位的综合收支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16年荆门市城市管理局部门预算收入总额6601.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01.32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荆门市城市管理局部门预算支出总额6601.32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702.05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724.47万元,其中医疗保险费76.50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47.08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114.77万元,抚恤费2.75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130.50万元。

  2、项目支出4899.27万元,其中运转类2456.00万元,发展类1000.00万元。

  (三)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荆门市城管局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87.47万元,其中:出国(出境)费预算无;公务接待费16.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10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5年减少了29.33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一是2016年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规定,严控严管公务接待支出,二是因为2016年车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也相应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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