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荆门市农业局是荆门市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主管农业和农村经济,负责农业以及农村经营管理等工作。根据《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荆政办发〔2010〕47号),主要职责如下:
1、拟订种植业、农村能源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2、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产业化社会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
4、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6、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的许可及监督管理。开展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7、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起草植物检疫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植物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植物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市内植物的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
8、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9、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的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10、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研专项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国内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
12、指导农用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
13、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的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14、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1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2016年纳入农业局部门预算的单位有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荆门市农业局机关;全额事业单位6个:荆门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荆门市植物保护检疫站、荆门市土壤肥料工作站、荆门市农业生态环保站、荆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荆门市种子管理局;差额事业单位2个:荆门市种子总公司、中国农谷(荆门)农业科学研究院;以钱养事单位1个:荆门市蔬菜技术推广站。
二、2016年工作重点
(一)、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全面推进农业现代化
1、稳定提升粮食产能。根据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导向,坚持粮食生产大稳定、小调整。稳定水稻、小麦种植面积,进一步调减棉花种植面积,适当扩大双季稻、再生稻种植。2016年全市计划播种早稻16万亩,中稻270万亩,晚稻15万亩,玉米55万亩,小麦200万亩,马铃薯及其它粮食作物14万亩,确保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580万亩左右,粮食总产稳定在275万吨左右。进一步抓好水稻、小麦、玉米、大豆等粮食作物部省级高产创建,高产创建示范面积达到45万亩以上,辐射带动300万亩以上。大力实施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全程机械化作业,持续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2、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结合各地农业生产条件、产业基础,调整优化品种结构、粮经结构、种养结构和产业结构,着力构建比较优势突出、区域特色鲜明的农业生产结构。
3、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以牌楼-石牌、掇刀-沙洋、屈家岭-孙桥三条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带建设为重点,合理布局生态农业示范点,围绕“一控、两减、三基本”,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4、创新农业经营方式,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整合项目资源,大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抓好国家、省级职业农民培育基地建设,抓好“田间学校”、“实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因地制宜创新培训方式,切实提高培训效果。2016年计划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500人,农村实用人才1000人,农业职业经理人100人,着力培养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职业农民队伍。
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发挥其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重点抓好粮食、油脂、棉纺、食品、畜禽、水产、果蔬七大产业链建设和园区建设。
积极建设荆门市农业资源调度系统,逐步形成覆盖全市的基于GIS的农业地理信息监管网络;建设农业物联网综合支撑服务系统,逐步建立全市统一的农业物联网综合支撑服务系统泰蔬菜专业合作社为重点,建设一批农业物联网示范点,在昕泰蔬菜专业合作社开展“互联网+”现代农业省级示范点建设项目,开展农业物联网、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农产品电子商务相融合的应用示范。继续完善“12316”三农服务热线和荆门农业公众微信平台,农谷手机报用户数量达到6万户。
(二)、加快建设“三区三中心”,培育中国农谷强支撑
围绕“三区三中心”建设,立足农业部门职能,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快建设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区。按照“一谷双核、多点支撑”的总体布局,重点建设东宝牌楼至钟祥柴湖、屈家岭至京山孙桥、掇刀至沙洋等三条生态高效农业示范带,屈家岭、彭墩“1+9”、柴湖、京山孙桥、沙洋官垱等5个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区。着力推进屈家岭生态高效农业、特色养殖业和休闲观光农业建设,开展土壤修复及有机质提升试验示范;推进彭墩蔬菜工厂化育苗项目建设,启动万亩葡萄、猕猴桃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建设东宝牌楼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基地,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畜禽废弃物处理示范。各县市区要围绕“三带五区”,集中布局一批绿色植保、测土配方施肥、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生态高效种养模式试点,实现生态高效农业技术规模化集成应用。
2、加快建设农产品加工聚集区。优化农产品加工业布局,突出生态、富硒、长寿元素,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向精深化、功能化、品牌化方向发展,重点推进屈家岭生态农产品加工聚集区、彭墩长寿食品加工园区和京山禽蛋加工产业园、沙洋水产品加工产业园建设,加大园区招商引资力度,发掘富硒、富锶、长寿等自然、文化资源,打造特色农产品产业集群,培育农谷区域品牌。
3、加快建设农业科技创新中心。一是积极推进农科院条件能力建设。落实农科院搬迁及基地建设,完善实验设备和基础设施。紧密跟踪国家农业应用研究示范基地、省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十三五”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等项目申报动态,争取1-2个新科研平台落户农科院。二是全力推进院士工作站建设。以彭墩长寿食品加工园区为核心,引进一个大豆院士工作站,带动我市大豆加工业发展。建强棉花、蔬菜院士工作站,充分利用院士团队资源,在品种引进、技术示范、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深层次科研合作。三是加强院校合作科研平台建设。依托国家、省农科院共同推进“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与集成示范基地”和省农科院荆门分院建设。联合洪森集团、金旭农牧、双福生态、金色农谷等共建单位,组建基地专家团队,优化基地运行机制,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建立永久性、综合性、开放性基地,转化农业科技成果,示范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引领荆门“一高三新”农业发展。
4、加快建设华中地区现代种业中心。重点推进以马铃薯、甘薯、油菜、蔬菜为中心的现代种业项目。“中国农科院蔬菜所荆门马铃薯研发中心及种子种苗成果物化基地”、“国家甘薯产业技术研发中心良种繁育种示范基地”、“华中水生蔬菜良种繁育中心”等科研推广平台正式开展工作,改良更新、选育、推广新品种10个以上;建成并运行马铃薯、甘薯组织培养室;建立马铃薯、甘薯、油菜、大豆、小麦、水稻等育种基地2万亩;引进3家大型种业公司落户。
(三)、大力推进农业综合执法,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1、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一是加强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和农业行业标准立项工作,继续抓好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和省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继续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的指导。二是稳步推进农业“三品一标”认证,实行不合格“三品一标”产品“黑名单”动态监管制度,2016年实现新认证“三品一标”产品30个以上;开展绿色食品企业年检,年检率达100%。三是以“三品一标”基地为重点,组织开展标准化生产情况检查,全年检查覆盖面达到认证基地的1/3。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与标准化生产、投入品监管、产地准出制度执行情况相结合,提高执法效率。四是稳步推进并逐步扩大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试点工作,组织开展放心菜生产基地创建,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制度,切实抓好源头管控,确保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合格率达到96%以上,全年不发生一起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2、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夏季百日行动、打假保秋播以及其它专项治理活动,使农业投入品监管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加强品种选择引导,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3、积极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一是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组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实行综合执法,减少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分散的现象,提高农业执法效能。二是严格遵守案件审理程序,规范农业违法案件办理程序,组织开展农业行政处罚案件评查工作,提高办案水平和案卷质量。三是构建农资纠纷处理新机制,进一步畅通农资投诉、举报、咨询渠道,完善农资质量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妥善处理各类农资纠纷,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确保不出现因农资质量引发的大规模群体上访事件。
三、2016年部门预算表及说明
(一)市农业局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见附表1)
收入预算为2349.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81.46万元,占97.1%(其中:经费拨款(补助)2226.16万元,占97.58%;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拨款55.3万元,占2.42%);上级补助收入50万元,占2.13%;事业收入18万元,占0.77%。
支出预算2349.46万元,其中:行政(事业)运行1314.92万元,占55.9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84.41万元,占29.13%;医疗保障支出90.13万元,占3.84%;项目支出260万元,占11.07%。
(二)市农业局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见附表2)
按支出项目分类: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281.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1.46万元,占88.6%;项目支出260万元,占11.4%。
基本支出2021.4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889.58万元,占93.48%;日常公用支出131.88万元,占6.52%。
常年性项目260万元。现代农业发展125万元: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10万元、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发展20万元、农村新型能源示范10万元、农业信息化及“12316”三农服务热线维护10万元、农业项目规划编制监管20万元、农情调度与监测10万元、生态高效农业展示区建设15万元、中国农谷现代种业展示中心15万元、放心蔬菜基地建设15万元;农业生产服务与农产品质量监管125万元: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与检疫执法25万元、农业技术推广与科技创新45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和管理30万元、农作物品种示范和种子质量监管15万元、耕地质量监测与预警体系建设20万元。
(三)市农业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表(见附表3)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97.3万元,其中:出国(出境)费预算10万元,公务接待费3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6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5年减少了49.4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15年预算信息公开的三公经费数据包括农机、水产、畜牧的三公经费预算总数46.9万元,2016年公开的仅是农业局的三公经费预算数。
农业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农业局由机关及下属8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8个。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97.3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9.9万元,增加20.45%。其中:
(一)因公出国出境经费预算10万元,与2015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9.6万元,比2015年增加9.6万元,其中:
1.无公车购置费预算。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6万元,比2015年增加9.6万元,主要原因是菜办合并增加一辆公务车,维修费上升。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37.7万元,比2015年减少1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每年三公经费压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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