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情况
根据中共荆门市委、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荆文[2010]1号)精神,设立荆门市水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荆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牌子。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拟订水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全市水务发展战略规划,组织编制水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水务建设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审查全市大中型和重点小型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指导县(市、区)水务规划工作。
3、负责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保障全市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需要。组织拟订全市和跨县(市、区)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对水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4、负责提出全市水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负责提出市级财政性资金的水务投资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管理水务资金的使用。
5、负责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编制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城市供水的水源规划,制定行业用水定额,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6、负责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并监督实施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负责全市水资源的调查评价工作。
7、主管全市河道、堤防、水库、湖泊、分洪区、蓄洪区等水务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务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湖库的治理和开发;按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市、区)的重要水利工程;负责全市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8、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组织、指导有关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协调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指导、组织和实施水能资源规划编制、设计审查、建设监管、水库防汛调度;指导水利行业地方电站的管理和农村小水电代燃料工作。指导监督水利行业供水、乡镇供水工作。指导、组织、协调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10、负责市内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县(市、区)水事纠纷,指导、组织全市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和水利规费征收工作。依法负责水务行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监督管理全市水务行业建设市场;组织市管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的稽查。
11、开展全市水务科技、教育和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管理方面的科学研究和新技术推广工作;负责水务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承担水务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水务行业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市水务队伍建设。
12、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水库和跨县(市、区)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13、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水务局设9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规划科技与信息化科、水政水资源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财务审计科、建设与安全监督科、水库科、水土保持科、农村水利水电科、人事科(老干部科)、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内设综合科、防洪调度与抗旱减灾科。
纪检监察机构和工会按有关规定设置。
二、预算编制情况
(一)人员情况
2016年,市水务部门共有预算编制单位11个(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1个,事业一类单位8个,事业二类单位1个)。编制实有人员216人(行政在职人员34人,行政全额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15人,事业一类人员150人,事业二类人员14人);离退休人员56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53人)。
(二)收入情况
2016年市财政批复市水务部门预算总收入为2371.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71.38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600万元。
(三)支出情况
2016年市水务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2371.38万元,按用途分基本支出预算1551.3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20万元(主要项目为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75万元、水土保持10万元、水资源节约与保护45万元、防汛50万元、其他水利项目支出4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预算600万元。
(四)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2016年,市财政批复市水务局部门三公经费单位为市水务局机关和市水政监察支队。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市水务局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59万元,比2015年的166.7万元减少107.7万元,下降64.6%。其中:
(一)无因公出国出境经费支出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6万元,比2015年的87.5万元减少51.5万元,下降了58.8%。其中:
1.无公车购置费经费预算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6万元,比2015年的87.5万元减少51.5万元,下降了58.8%。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市财政只批复了市水务局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市水政监察支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而2015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预算数包含局机关和8个局直单位数据。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36万元,比2015年的79.2万元减少43.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市财政只批复了市水务局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市水政监察支队的公务接待费预算,而2015年度公务接待费预算数包含局机关和8个局直单位数据。
[全文下载]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