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设置情况
荆门市城乡规划局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编制科、行政审批科、测绘地理信息科、村镇规划科、法规稽查科、人事科。另外根据荆编文[2013]14号文件精神,在市城乡规划局设立荆门市中心城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荆门市城乡规划局下属5个事业单位,其中,市城乡规划局东宝分局、市城乡规划局掇刀分局、市城乡规划局漳河新区分局和市城乡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二、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城乡规划、测绘管理的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具体实施细则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中心城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以及全市风景名胜区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工作。
3.承担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责任;参与制定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出让年度计划及相关专业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对历史文化名城规划进行审查报批。
4.检查指导县(市)、乡(镇)、村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
5.负责建设项目(建筑物、构筑物、雕塑、广告牌、地下管线等)规划实施管理;负责“一书四证”(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的审核、发放工作。
6.负责城乡规划管理实施情况的联合验收工作,组织对城乡规划实施检查、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对全市测绘单位资质审查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料的管理、供应、保密检查、各种地形图的测绘更新、补测、修测的组织实施、审查和质量监督等工作;负责荆门地理信息和数字荆门平台的建设和维护。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6年纳入规划局部门预算公开单位有:市城乡规划局机关、市城乡规划局东宝分局、市城乡规划局掇刀分局、市城乡规划局漳河新区分局。
(一)2016年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城乡规划局系统收入预算1079.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526.61万元,其他收入预算553万元。
(二)2016年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城乡规划局系统支出预算1079.61万元,其中城乡社区事务支出预算1015.3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预算27.45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36.84万元。
荆门市城乡规划局部门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荆门城乡规划局由机关及下属三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6.71万元,其中:
(一)无因公出国出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3万元,比2015年增加2.3万元,是因为原东宝规划处2016年划入市城乡规划局东宝分局,原东宝规划处有公务车2辆,公务车辆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但由于2016年将实施公车改革制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为9万元,其中:
1、 无公车购置费预算。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3万元,实施公车改革后,预算将为9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1.41万元,比2015年减少0.2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荆门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减少公务接待活动。
[全文下载]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