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安监局主要职责
(一)组织拟订全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拟订全市安全生产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全市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全市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承担全市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全市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中央、省在荆和本市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按照分级、属地原则,承担全市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全市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五)承担全市工矿商贸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全市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全市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七)负责组织市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组织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八)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九)负责监督检查全市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十)组织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全市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全市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监督和指导全市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组织拟订全市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以及交流、合作工作。
(十四)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五)为企业、项目建设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编制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另配党组成员1人);正科级领导职数10名(含机关专职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各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三、决算公开说明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加强单位财务管理,明确财务主体责任,实行预算公开,推进绩效优先,进一步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规范财务行为,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构建清廉透明、高效节约的服务型机关。
2014年结转和结余为534.77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295.83万元),2015年收入889.23万元,2015年支出1075.23万元,2015年末结转和结余348.78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219.73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39.7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1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7.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15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与2015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54万元相比,减少14.22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局机关出台相关内控管理制度,一般性支出得到压缩;二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荆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2015部门由机关及下属4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全额事业单位2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个。
二、“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54万元,支出决算为39.78万元,为预算的73.6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数8万元,支出决算为7.45万元,比预算减少0.55万元。
因公出国(境)组团数为1组,人数为1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29万元,支出决算为27.15万元,完成预算的93.62%。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和预算一致,主要原因是2015年没有车辆购置。本年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含二级单位)。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29万元,实际开支27.15万元,为预算的93.62%,比预算减少1.8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对公务用车燃油费、修理费及使用的管理,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及各类其他工作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7万元,实际支出5.18万元,为预算的30.47%,比预算减少11.82万元,主要原因是局机关出台厉行节约的相关内控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务接待的管理,公务接待的人数和次数明显下降。
公务接待支出金额、批次及人数。(日常公务接待3.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各类调研、检查、专项治理、隐患排查等工作,32批次,622人次;大型活动1.9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和市安委会组织的各类大型会议、安全生产执法专项培训、专项督查等工作,20批次,357人次)